Last Updated: 06-Sep-2001 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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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求职的现身说法 (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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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r Communications无疑是我打工之路的起点。在此之前,也试过其他的一些机会,主要目标是一些华人电脑公司。别的我不会,装装电脑做做系统什么的还不在话下,于是在就曾去过象EDGE Computers一类的华人电脑公司。不幸的是连他们也对我不感兴趣,尽管只是做个技术员之类的角色,也都不行。但换一个角度看,这也许正是我的好运气 -- 如果当初真找到了这样一份工作,很可能就一路做下去了,再也不会有机会往软件方面发展。

实际的情况就是这样的。在长期失业和激烈竟争的压力下,任何一个可以糊口的工作都显得那样得之不易,一旦到手是决不会轻易放弃的。而在西方国家工作跟在国内本身就大不相同,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工作负荷量大 -- 一天八小时你别想能有偷懒的时候。覃光就曾警告过我说,

“下了班回到家,什么也别想,先歪在沙发上睡一会儿,饿醒了才起来找吃的。累得贼死,哪有情绪再做别的事。”

不过这一点我并没有很深的体验,因为没做过苦力活,就是技术活也没有试过。第一份正式工作就是专职程序员,再加上我写代码速度比较快,而程序员一般都是一个小组在一起做项目,只要能按时完成计划就皆大欢喜。所以相对轻松一些。

被电脑店拒绝之后,我又想试试修理电器。电子倒是我从小的爱好,在广州的时候甚至从事过过一段发烧音响的设计。但这点工作经验显然不足一提,而且还不是本地的,所以退而求其次,试试一些维修的活。

我就是这样的情形下进入了Templar

接下来要讲的可能要另你大失所望:Templar说穿了其实只算一家夫妻店,连个办公室都没有,一幢两层楼的小房子连住家带办公,从事的业务也很碎很杂,修理家用电器,安装汽车报警器,然后是代售和维修一些子母电话。我呢,也并非正式在那里上班,只不过时不时地去搬一台录相机什么的回来修一修,一台给个一二十块钱。也就如此而已。能找到这个工作也是机缘溱巧,还是一个洋人老太太通过地下关系给我介绍的。她倒是也给我介绍过其他几家比较大的公司,可我却都没能拿下来。因为当时自己的条件实在是太差了。比如说我在New Market的一家专修电脑显示器的公司的面试,进去十分钟不到就被很有礼貌地让了出来 -- 别说我英语不行了,就是专业也差得远,人家要招的是一天能修十台之上的真正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象我这样的业余爱好者连想都不用想。

加入Templar不久,我就发现他们也在代卖一种销售用的软件 -- 一种小型的POS系统,有时连硬件也一起做。既有这个机会,我就慢慢地让他们知道其实我更精于电脑系统,于是他们就开始派我去做一些跟踪服务,以故障排除为主。这对我的英语口语的提高倒是一大帮助,不出一两个月,我竟能通过电话为出现麻烦的客户解决问题,这大大增强了我的自信心,再不会羞于张口。

当然,也有背运的时候。

最令人气愤的一次是被派到Penrose一家Hardware house“清扫打印机”,说是有十几台要清扫,需专业人士小心作业。我去了。原来是那种最老式的24针打印机,脏得简直是扔在街上都没人要。不过既来之则安之,我还是静下心来打扫,再说Templar已经专门买了高级清洁剂,也不好浪费。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擦,只当是给未来丈母娘做表现。

细心地洗了两台,装好了还接通电源测试一下,一切顺利。看着它们由黄变白心里也挺欢喜。等第三台也快做完的时候,走来一个胖胖的洋人,问我,“你的Templar的技术员?”

我说“是。”

没想到他马上摆出一分很严厉的脸色,说道,

“你怎么把我们的打印机都搞坏了,你倒底懂不懂电脑?”

说心里话,我脾气一向算好的,可当时却感觉一股烈焰从心底腾地燃了上来。我明明试过的,这不是故意找磋吗?而且这本来就不是我的工作,要不是老板求着我非让我来,谁耐烦给你这种小气鬼做这些脏活。不过我却没对他发火,只是收拾工具往外走。

没想到的是,他竟然一伸手拦住了我,

“你不能走,等我打电话找你老板!”

我用我的两只大眼睛看住了他(当然不是深情的那种)。我幻想自己是史帝芬史葛,扭碎他的肥臂,踩断他的胖腿,然后心平气和地告诉他,

"This is what I was trained for."

没想到他还真被我看毛了,眼神躲闪了一下,转身打电话去了。这却不由地令我有些怀疑,-- 他心虚。虚什么呢?

心中灵光一闪,我立刻想到,这家伙想诈钱,不给清洗费!

趁他打电话,我走到外面柜台上问一个伙计,

“你们共有几台打印机?”

他说,“嘿,就这么三台,破得不成样还不买新的。你倒是耐心,给他擦得干净。”

我只觉得身上越来越热....

回到Templar一说情况,气得老板也直骂"bastard"

然而事实上呢,他是绝不会对那个大胖子有一分冷眼的,因为那是他的客户。最后被取笑的只是我 -- 一个刚来的,好被人欺负的外国人。白受一场奚落还分文皆无。

直到如今,每看见满脸肥肉的大胖子我都还会想到史葛。

也正是如此,再之后的跟Templar交往我就不再那么善意了。到后来游说他们写自己的POS软件,虽没最后半途而废可我却没有丝毫谦意。因为他们的计划实在是太精明了: 不出工资,写好买成了再分钱。给我们提供的只是工具软件和几本书,连电脑都要我们自己准备。

此事后来跟另外一个洋人朋友说起的时候他都不相信,说哪里有这么狠的人,明摆的就是欺负人。

但事实就是如此。只是覃光与我却并不后悔,必竟从一开始就心甘情愿,说白了,互相利用吧。不过这些勾心斗角的事我是深恶痛绝的,除非万不得已我是不屑于做的。直来直去要痛快得多。精诚合作是贵在信任。

说起游说,我记得当时是这样向Templar说的,

“这种POS软件其实并不难写,有一两个人几个月时间也就够了。卖自己的版权不比代售合算得多?”

他们说哪找程序员去,贵得要命。我说其实我的本行就是程序员,只苦于没本地工作经验才一时找不到职位。要是你们有心,我还有一个朋友也是程序员,有我们两个人足够了。然后我给他们看autodial,还有zdnet的信,说这是我“写过”的“一个”程序,美国人很看重。

我那时的表情也装得很自豪,好象比尔盖茨给我打过电话一样。

这下把他们高兴坏了,象挖着了宝一样,让我立刻把覃光叫来一起谈谈。

谈的结果大家都已经知道了。

其实那时我们还真有心把它写成,只是他们提出的入股方式未免太不地道了,我们当时大致算过,按软件界的基本contract的价钱,一小时40块钱,两个人半年大约有七万多纽币的投资,而他们只不过花了一千几百块买了几本书和VC。等于说99%以上的风险要我和覃光承担。而分成的比例我们两人连三分之一都占不到。不过能说什么呢? 就算是这样的机会我们已经求之不得了。能说服一个洋人让他给我们出钱买书学习真的已经的确的确很不错了。

就这样,我跟覃光两人有了正版的Visual C++,开始了七个月的埋头苦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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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覃光与Darcy在悉尼达令港的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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